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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贩毒被警察抓了个正着,请问贩毒700克判多少年?

王* 陕西-西安 毒品辩护咨询 2019.03.01 10:53:11 1471人阅读

你好,我朋友之前就在贩毒,我劝他自首他不听,现在被警察抓了个正着,请问一下这种贩毒700克判多少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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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定贩卖毒品罪,会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了解案情,看有无从轻及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有无自首、立功、主犯还是从犯、有无犯罪未遂、犯罪时有无精神障碍、犯罪后被捕后有无如实交代犯罪情节、以及犯罪情节是否恶劣等情况为犯罪人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2019-03-01 11:04:11 回复

是冰毒吗?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或死刑,具体刑期需要根据认罪态度,情节是否严重,等等因素而定。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贩卖毒品的不论数量,一律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至于你说的50克,法律上的规定是这样的: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十克以下,、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以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克以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十克以下,或者安眠酮一千克以下,五千克以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八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克,可以增加二个月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五克,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4)每增加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
(5)每增加一千克,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6)实施、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7)向两人贩毒或者两次贩毒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七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十四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百四十克,或者安眠酣七千克,三十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毒品犯罪的数量未达到前款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国家工作人员、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其他情节严重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三克,可以增加二年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十五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4)每增加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5)每增加四千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6)毒品犯罪的数量达到第1款规定的标准,同时又具有第 2款所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先按照本款第
(1)至
(5)项的规定增加刑期,然后可以按照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7)实施、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8)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每增加一人或者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法定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十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百克,或者安眠酮十千克,五十千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五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十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百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4)每增加或者安眠酮五千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5)每增加二十千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6)实施、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五种情形之一(即:、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五十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千克,或者安眠酮五十千克,二百千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且不宜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
5、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相应增加或减少刑罚量:
(1)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及其他特殊人群被利用或被强迫参与毒品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存在犯意引诱、数量引诱情形的,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
(4)受雇运输毒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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