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
(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
(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一、案例简述:某游戏公司找到市民A,要求为其所在公司设计正在筹备的游戏人物形象,合同签订后,A不分昼夜的加班,眼见工作即将完成,却被该公司告知项目中止,且拒绝支付设计费用。A一纸诉状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但是在举证过程中,却因主要证据皆为qq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处于劣势低位,面临诉讼失败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三、案件解析及解救方法A在证据不被采纳时,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电子数据的证据保全公证。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将有关证据通过截屏、拍照、录像等方式保存下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样,便能保证在举证过程中,能被顺利采用,最终赢得官司的胜利,依法保障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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