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桂林法律咨询 > 桂林网络诈骗纠纷法律咨询 > 以盈利诱惑,骗取钱财,这种属于商业诈骗吗?

以盈利诱惑,骗取钱财,这种属于商业诈骗吗?

159****1215 广西-桂林 网络诈骗纠纷咨询 2018.12.13 16:10:45 460人阅读

以盈利诱惑,骗取钱财,这种属于商业诈骗吗? 我是农村的,在百度查到养殖基地,因为是鸡苗及物品/运输/技术指导/提供饲料/回收一条龙服务,就去外地考察后交了2万6的鸡苗款,电话里强硬又让再准备1万块打给他,我没付,签合同的的时候大意了,没有任何盖章手印。觉得不对劲才百度一查,发现是个骗子公司,联系上有14个人在这家养殖基地被骗。都是提苗后,派来的技术指导人员2天就跑了,之后的饲料/回收更加不可能有了,基地负责人手机就暂时服务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桂林律师 互联网纠纷律师 桂林互联网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建议及时报案

2018-12-13 18:52:01 回复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一般参与赌博不作为犯罪处理,只作治安处罚。

报案时,要带上报案人的身份证和诈骗的相关证据等。在一般情况下,民警或让报案人写报案材料,或给报案人做询问笔录,但无论采用那一种形式,都要求你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供民警对案件进行正确判断,至于案件的性质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来确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网络造谣
75132人阅读

网络的普及为社会的发展和个人生活都带来了便捷,同时也存在弊端,例如网络造谣的传播和影响远超传统的传播方式,今天小编为你介绍网络造谣相关内容。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互联网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