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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还没有开庭就说 公告过期了是什么意思!还说要六个月以后才能开庭 ?

ask****517 浙江-宁波 办案流程咨询 2018.10.19 15:06:48 380人阅读

第二次还没有开庭就说 公告过期了是什么意思!还说要六个月以后才能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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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724条

你好,具体可以联系承办法官

2018-10-19 16:48:09 回复

【法律意见】
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同时,如果认为被告必须出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但是在实践中,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的,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须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如果不出庭的,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或者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而如果一旦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一般原告第一次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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