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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报送年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是企业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望广大企业自觉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上海工商局为方便广大企业及时参加信用信息公示(年报),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流程进行了截图,并配以操作说明,让您轻松完成年报。
一、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浏览器搜索栏中输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或搜索“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企业年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的企业信息填报页面。
第二步:企业进行年报或公示其他信息需要首先注册联络员。
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会自动弹出,在“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栏内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工商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会自动弹出,再输入密码,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如果是初次参加年报,在该步操作前先点这个界面下方的“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联络员信息后再操作第二步。
2018-08-21 00:1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