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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返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内容是什么?

任* 山西-吕梁 反不正当竞争咨询 2018.07.12 15:15:54 404人阅读

朋友马上就要在商场开一个店铺了,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想要了解反不正当当竞争法,请问返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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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

2018-07-12 15:19:54 回复

关于市场混淆行为范围的界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修改,对市场混淆行为进行了更准确的界定:其中将第(一)项明确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将第(二)项明确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将第(三)项明确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并增加了作为兜底条款的第(四)项:“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以上修改,将之前的“知名”修改为“有一定影响”,非穷举的列出在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名称、姓名、域名、网页等方面引人误认的均属于混淆行为,涵盖了目前实践中常见的混淆商业标识的行为,并增加了兜底条款,防止挂一漏万。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市场混淆行为的范围界定更加准确,适用范围增加,即凡是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均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打击的混淆行为。这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修订修改的内容。

按照相关的国际公约,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知识产权法。与此相应,我国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删除与反垄断、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商业贿赂和与技术措施保护有关的条文。在此基础之上,还应当明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和实践中,适用制止仿冒等“具体事例”为原则,而适用关于诚实信用的“一般条款”为例外。我们应当超越德国、美国、日本等国的理论和实践,站在国际公约的高度上,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你所问的不正当竞争法 修订草案这就是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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