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宣告失踪一般为失踪两年后,向提起宣告失踪程序,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就能提起离婚诉讼啦。
2、《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3、《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对于失去联系多久可以算失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4.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建议先报警失踪,确认后,再申请宣告为失踪人。
对于失去联系多久可以算失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4.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建议先报警失踪,确认后,再申请宣告为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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