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要想清楚行政复议中止审理期限这个问题,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但如果有不可抗力因素,可再宽限15天左右。
行政再审审理期限是如果再审的案件继续按照第一审的程序处理,审理的期限是六个月;如果再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的程序处理,审理的期限是三个月。
【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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