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聚众赌博,取保候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则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您好,针对您的聚众赌博能怎么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构成这个犯罪,并不要求行为人自己也参与赌博。那么如何认定具有聚众赌博的情形呢?
相关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