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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专利使用权转让贷款有何准则没有

蔡** 江苏-徐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18.05.05 12:23:32 6人阅读

这几年我们公司申请了很多的专利,因为金融危机所以我准备把专利给抵押了,由此问问专利使用权转让贷款有何准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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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要根据专利权的具体价值来决定,因此问题专利使用权转让贷款有何准则答案如下,需要向国知局提交专利权转让合同、双方身份证明,待国知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转让即生效,随后会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转让事宜

2018-05-05 12:2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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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要根据专利权的具体价值来决定,因此问题专利使用权转让贷款有何准则答案如下,专利权的转让的形式有很多种,但是按照使用权限来分,可以分为独家使用权、排他使用权、普通使用权这三种形式。其中,独家使用权主要指的是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卖方只把技术转让给某一特定的买主,卖方不得卖给第二家买主,而且卖方也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使用该技术和销售该技术所生产的产品。排他使用权主要指的是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只把技术授予买方使用,但是卖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产品销售权,不再将该技术转让给第三者。普通使用权主要指的是卖方在和同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可以向多家买主转让技术,同时卖方自己也保留技术使用权和产品销售权。
从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三种形式有以下不同点:
一、买方的数目不同。在独家使用权这种形式中,有且只有一个买主;在排他使用权这种形式中,也是只有一个买主;而在普通使用权这种形式中,有多家买主同时存在。
二、卖方有无使用权。在独家使用权这种形式中,卖主不得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该技术和销售销售该技术生产的产品;在排他使用权这种形式中,卖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产品销售权;在普通使用权这种形式中,卖方自己也保留技术使用权和产品销售权。
三、索价不同。在独家使用权这种形式中,卖方的索价最高。排他使用权和普通使用权中卖方的索价次之。

2018-05-05 12:25:32 回复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编制步骤:  第
一,分析经济业务涉及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还是收入、费用(成本)、利润;
  第
二,确认会计科目,记账方向(借或贷);
  第
三,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
  第
四,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

专利转让
首先需要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其次,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
第三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
第四步,当专利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如果审核通过的话,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
所以,严格来说,专利转让的生效时间是拿到专利局下发的转让合格通知书的日期开始。


1、注意专利权人与受让人的身份
  对于受让人来说,应注意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是该专利的合法持有人、该专利权是否还存在其他共有人、该专利是否是职务发明、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等。如果是国有企业,则需要按照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有关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履行国有资产流转的手续。
  
2、确认专利权的类型和法律状态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专利。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不经过实质审查,其专利权的“稳定性”与发明专利相比相对较弱。因此,受让人应充分了解所转让专利权的类型,权衡转让的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要求专利权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同时,受让人还应该对待转让专利权的法律状况进行检索,以证实待转让的专利是否为有效专利,并确认专利权的剩余有效年限。
  
3、应当签订正式书面的转让合同
  专利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但是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它又是无形的,不能像有形财产那样被实际地占有,因此专利权的归属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簿为准。所以,我国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并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明确专利被无效后的处理方式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还专利权转让费,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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