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宝坻区法律咨询 > 宝坻区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请问律师,不当得利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请问律师,不当得利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苏** 天津-宝坻区 个人债务咨询 2018.05.03 17:32:06 90人阅读

我们家前几天和同业公司打官司,对方以不当得利为借口,我想问问不当得利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宝坻区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宝坻区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当事人直接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审查其基础事实关系,属于不当得利之债的,按照不当得利诉讼继续审理;经审查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的,法官应予以释明,当事人坚持以不当得利为由继续诉讼的,应判决不予支持;当事人变更案由的,应就变更后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如一审法院不予释明直接判决驳回的,二审法院应予以发回重审。
若对不当得利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还有不明,欢迎致电咨询。

2018-05-03 17:44:0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在不当得利案件的审理中,原告应当证明给付事实和给付原因,并就无法律上原因之给付承担举证责任。原告若仅能证明给付事实但不能证明给付发生错误原因的,应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给付原因属于其他诉由的,应向原告释明按其他诉由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不当得利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的解答。

2018-05-03 17:33:06 回复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损者,应负返还的义务。”对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依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为:
1、无法律上的原因;
2、取得不当利益;
3、造成他人损失的;
4、损失与受益间有因果关系。
在不当得利纠纷审理中,就“无法律上的原因”证明责任的分配,学说存有论争,迄无定论。有学者站在“法律要件分类说”的立场认为,“无法律上的原因”是原告(债权人)请求权的权利发生要件,所以原告应对此负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也有学者则认为“无法律上的原因”在性质上属消极事实,要求原告就此证明并不合理,基于“证明难易”、“与证据之距离”、“当事人公平”等观点,主张应由被告(债务人)就其所受利益“有法律上的原因”负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实务界至今并无统一的作法,致使出现了裁判不一现象。本文旨在分析多种解决路径的弊端与不足,并基于我国现有立法提出不当得利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之原则。以上就是关于不当得利的证明责任分配方面的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您好,关于如何证明是不当得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证明是不当得利
首先要证明存在不当得利事实,成立要件包括:
1.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实,使一方的财产总额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
2.他方受损。所谓受损,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即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减少。
3.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受损与一方受益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后者是前者的原因。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不受受益与受损的财产范围、是否同时发生以及表现形式的影响。
4.没有合法根据。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这是认定“不当”的核心内容。我国民法在财产变动上不承认无因性,因此,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既包括在取得利益时没有合法依据也包括事后丧失合法依据。
然后补充一些证据证明具体返还的内容
一、返还财物的范围方面。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返还财物对象仅限于原物及原物所产生的孳息,返还的目的是使所有人恢复其对原物的占有。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返还的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返还目的是将受益人所获得的一切不当的利益,全部返还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剥夺受益人所获得的一切不当利益。
二、是否考虑过错方面。所有物返还如果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则请求权人无须证明对方是否具有过错便可以行使其权利;受益人不管是否具有过错,只要原物还存在,都应当具有返还的义务;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则应付赔偿责任。而对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来说,尽管在责任构成要件上不包括主观过错,但在考虑返还的范围时根据恶意和善意来确定;如果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是善意的,返还的范围只限于现存的财产,对不是由于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返还义务人取得的财产出于恶意,则返还义务人应对财产的灭失负赔偿责任。
三、在构成要件方面。返还原物必须以原物依然存在为前提,如果原物已经灭失,返还原物在客观上已经不可能,所有权人只能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返还原物。但适用不当得利责任,则根据受益人所获得的利益为标准,不管原物是否存在,只要受益人获得利益,就应付返还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13
1.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 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借据的格式
160060人阅读

借条在民间借贷中十分常见,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确保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很重要,那么借条怎么写才会有法律效力,正规借据应该怎么写,手写借条的标准格式是什么,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贷款申请书范文
20310人阅读

贷款买车、贷款买房这些都十分常见,贷款消费已经十分普遍,那么银行个人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养殖扶贫贷款申请书怎么写,以及个人汽车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详细为你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借据怎么写
15911人阅读

在借钱给别人时都要立个字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借据,那么借据应该怎么写呢,那么借据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现金借据怎么写,以及抵押借据怎么写等内容 ,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一起了解一下吧!

欠条格式范本
61669人阅读

在生活中,会遇到亲戚朋友找你借钱的情况,谈钱不一定会伤感情,但是写欠条留存也非常重要,避免以后麻烦,今天律图百科栏目,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欠条格式范本,来了解一下吧!

借条的标准格式
388476人阅读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借款人。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