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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我在十堰市张湾区社保中心有一份社保,原单位倒闭后又找了一份工作,现在本单位又在十堰市社保中心交了社保,我找到是社保中心多次要求合并,他们说暂时不能,已有两年了,我想早日合并。
继续找社保部门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主要是根据个人收入,以及你当地的生活水平。登陆【律~~伴】,你还可以去求助与法律人士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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