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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股份公司,成立于2000年,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共有股东五人。2004年中旬,甲公司净资产总额为16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万元,公积金为500万元,甲公司随后通过净资产转增资本的方式,将500万公积金全部转为注册资本。使注册资本达到1500万元。本人认为:甲公司的这种增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为根据当时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以净资产转增资本的,所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我的问题是:甲公司的这种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如甲公司现在向银行申请贷款,则甲公司非法增资的行为会给银行债权的安全产生哪些不利后果?盼各位律师详细指导!谢谢!
受何种处罚,你可以查看公司法第204/199条规定;这种行为与银行债权无直接关系,因该债权与借贷合同的效力有关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银行的信贷资产的风险加大,银行如果在贷款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违法情况,应该要求公司及时改正,并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公司拒不改正的,可以不给予贷款,如果已经贷款的,及时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有点难度,租期未到解除合同是你违约。
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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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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