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强制猥亵罪属于流氓罪吗

强制猥亵罪属于流氓罪吗

贾* 广西-北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2 15:24:00 461人阅读

强制猥亵罪属于流氓罪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强奸犯罪被划分为了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淫乱罪以及聚众斗殴罪等不同的类型。
其中,强制猥亵罪是以暴力手段、恐吓方式或采用其他非法途径,对他人进行强制性猥亵的严重犯罪行为。
而该类犯罪的主要侵害对象则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个人隐私权益以及名誉尊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4-05-22 15:25: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与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很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强制猥亵妇女,一般是以或满足为目的,而非强制猥亵就是指侮辱妇女,一般是以追求精神为目的,损害妇女声誉;猥亵妇女,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才构成犯罪,而侮辱妇女无此限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四.构成猥亵的条件
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与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很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强制猥亵妇女,一般是以或满足为目的,而非强制猥亵就是指侮辱妇女,一般是以追求精神为目的,损害妇女声誉;猥亵妇女,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才构成犯罪,而侮辱妇女无此限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四.构成猥亵的条件
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1、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