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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湘西
解析:
遭遇债务人欠债逾期未偿还之状况时,即便法院已经依法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但仍未能取得满意结果: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据手中持有的借据,向所在地级市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
另一方面,亦可着手搜集充分且相关的证据文件以备诉求所需,向法院进行起诉,通过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流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债务人拥有其他类型的资产,债权人也可在正式立案起诉之前或之后,向有管辖权的同级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这些资产进行冻结和查封。
当债务人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债务义务时,其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若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2024-05-20 09:2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