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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二婚假可以休多少天

朱** 福建-宁德 劳动保障咨询 2024.05.15 17:53:00 346人阅读

辽宁二婚假可以休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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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女性达到二十岁而男性达到二十二岁者方可依法登记结婚,并可以享有三天的法定婚假待遇。
如结婚双方并非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则需考虑到实际路程的长短来额外给予相应的路程假。
在享受探亲假(例如探望父母)的同时结婚的夫妇,将不再另行发放任何假期。
婚假的具体范围涵盖了公休假日以及法定节假日。
对于再婚的人士,同样有权享受法定婚假。
然而,若女方年满二十三周岁且男方年满二十五周岁的情况下,将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仅有三天的法定婚假。
法律依据: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024-05-15 17:55: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假工资是按照公民正常上班天数计算的。
  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按照公民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由单位先垫付给予公民的,也就是说按照公民正常上班的情况,无论公民当月实际出勤多少天,也应该按照产前工资进行发放,若公民实际工资比社保费用高,多出来的是单位补差价。
  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执行,由其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
  如果女职工未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国家规定产假不少于98天,湖北武汉市产假及二胎产假如果是晚婚则是128天,如果不是晚婚就是98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三十七条规定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扩展资料:产假待遇第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
三,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所以,生二胎有产假,二胎产假是有法律规定的。
全面二孩放开后,生还是不生,成为了许多育龄夫妇面临的重大选择。二孩母亲能休多长时间产假、休二孩产假是否会加重就业性别歧视等也成了热切关注的话题。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98天产假,而大家关注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了,改为奖励性产假,由各地自行规定,全国无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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