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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社保缴纳基数的确立问题,我们需要进行精细化分类并分别设定。
对于个人收入超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00%的情况,其社保缴存基准应参照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础;
反之,若个人收入不及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60%,则应以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准则进行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2024-05-14 18:2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