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违反法律或章程故意拖延或拒发股息;
2、不合理地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高额报酬和提供高福利待遇;
3、利用公司的资金为多数股东提供优惠贷款或高价租用其财产;
4、利用公司对多数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提供贷款优惠或免除债务;
5、恶意增加公司资本,迫使少数股东因无力认购新股而使其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
6、操纵公司股票价格,迫使少数股东低价出售所持股票;
7、在董事或管理人员非法经营、违反职责而损害公司利益时,无理拒绝以公司名义对他们进行追究;
8、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规定,为少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9、无理拒绝向少数股东提供或隐瞒有关公司经营状况、资产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10、利用“不断发展恶意兼并”或“短期合并”等手段,将少数股东排挤出去然后再恢复公司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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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因其职务所获得的内部信息为自己谋取私利。。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手续 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可能因各种原因发生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情况。常见的股权变更情况包括企业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或企业投资者向第三方转让股权。 (1)与股权受让方协商,就转股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2)一般而言,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及章程中均有转股的规定,因此应按照合同及章程的规定办理,如受让方是企业投资者以外的第三方,则需取得企业其他方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 (3)召开董事会,取得董事会同意转股的决议; (4)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5)修改企业合同、章程; (6)将与股权变更相关的文件报送企业原审批机关审批; (7)企业应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并在批准证书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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