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属国家一级保护的哺乳动物,严禁猎杀食用。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是违法的。对于食用被捕杀的重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同样涉嫌犯罪,所涉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濒危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杀幼年大熊猫处以五年有期徒刑加以十万元罚款。猎杀成年大熊猫处以十年加以二十万元罚款。行为轻微者(即伤害大熊猫)处以两年加以五万罚款,行为严重者处以三十年加以五十万罚款,极其严重者处以无期徒刑并没收其全部财产。不思悔改,行为极其严重,不听警告者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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