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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款项转移性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该款项属于借款性质,则收款人有义务向付款人予以偿还;
反之,若该款项被认定为赠与,则付款人无法再对收款人进行追索。
在恋爱关系中,若付款人自愿将款项转给收款人,且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这一行为系付款人的自愿赠予,那么赠予方就丧失了要求受赠方归还赠与款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4-05-09 16:5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