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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一)申报材料准备:
1.向档案管理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护照)以及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对于曾经在其他企业任职并参保的职工,需要提交养老保险转移单据、手册以及个人台账的相关资料;
3.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可能还需提供诸如招聘广告、入伍通知书以及退伍军人安置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流程: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所述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将发放给申请人《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以及《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等一系列附属表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024-05-01 14:5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