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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偷4000元怎么处理

宋** 广西-梧州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4.04.30 09:56:00 456人阅读

未成年偷4000元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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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后的处罚措施,其详细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尚未达到刑事责任标准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给予五天至十天的拘留惩罚,同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恶劣,可延长至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期限,且有可能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针对已超过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是首次触犯了治安管理法规,则应在前述处罚尺度内进行适当调整,减轻或从轻处罚。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类未成年人将不会被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其次,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者,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如果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并且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对于十六岁的初犯者,应当在上述处罚尺度内进行适当调整,减轻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4-30 09:57:0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偷东西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亦即是构成盗窃罪。《人民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更规范、更标准;相关条款如下:  第一百一十五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  第一百一十六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盗窃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7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并视情节严重的程度,予以重处: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8000元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4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增加情形的,予以重处: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4.8万元以上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一百一十八条【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二)惯犯;  
(三)未全部退赃的;  
(四)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五)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六)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七)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  第
(三)、
(四)项规定的情形,未成年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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