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崇左市法律咨询 > 崇左市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在网上看到法院在拍卖房子法院房产估价是怎样估算的呢

在网上看到法院在拍卖房子法院房产估价是怎样估算的呢

王* 广西-崇左市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1.18 13:07:01 7257人阅读

前天上网的时候,看到网站上一个广告,法院正在拍卖房子,进去看了看,觉得还不错,就和老公商量了商量,但是觉得房价有点高,这个法院房产估价是怎样估算的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崇左市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崇左市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现在评估的事件很慢,一定要有耐心,一般写完申请到审判庭整完材料要3-5天,审判庭移送到审管办需要3-5天,审管办报送到北京高院需要3-5天,高院摇号后确定机构需要3-5天,高院摇号后将相关的手续返还原法院的审管办,通知鉴定机构需要3-5天,鉴定机构联系申请人缴费需要3-5天,鉴定机构联系法院的工作人员和双方当事人需要3-5天,勘验时间1天,鉴定结论出来需要3-5天,鉴定结论出来后返回审管办需要3-5天,审管办将结论返回审判庭需要3-5天,审判庭通知双方当事人取结果需要3-5天,然后双方一般有十天左右的异议期。这样就全结束了,以上是一般情况,实际的情况一般会比这慢。大概在3-6个月。大家可得耐心等待。

2018-01-18 13:13:0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每次法院拍卖房子的时候,都会对房子进行估价,还有法院房产估价时,是有一些程序的
1.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房产的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委托拍卖行成为代理人,在接受其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2.拍卖的鉴定与估价: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估价是拍卖前的首要准备工作,房产评估必须要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3.确定拍卖房产底价:拍卖成交应该达到的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必然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都应保守秘密。
4.确定拍卖日期: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5.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6.审查竞买人资格: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7.竞买人缴付保证金: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8.组织拍卖会实施: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9.拍卖品的权属移交: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权或使用权。
二、法院评估房产费用
1、鉴定费是按照房屋的价格的比例来收的,现在北京不同的鉴定公司收的钱数有一定的差距。 
2、评估费是申请评估的人预交,如果是原告申请原告预交,如果是被告申请被告预交,这个鉴定机构一看就知道了,因为法院想鉴定机构移送鉴定的时候,有申请人的申请书复印件,还有当事人确定鉴定机构意见表,上面都有申请人的资料和联系方式,鉴定机构会直接联系申请人。
3、法院会对鉴定费进行判决,一般会根据分得房产的比例来划分鉴定费的负担。如果一方完全败诉,那么就败诉方承担,判决书主文的后面就会写上的,一看就明白了。

2018-01-18 13:09:0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法院拍卖房子流程为:
1、评估价格。
2、作出拍卖的决定。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5、确定拍卖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7、确认拍卖结案,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拍卖和变卖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2020-12-30 12:02:45 回复

第一次拍卖流拍之后,降价10%-20%,进行
第二次拍卖,
第二次拍卖再流拍,降价10%-20%,进行
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再流拍,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的,以
第三次保留价以物抵债给债权人。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
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小产权房常见的有二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第二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此类房产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没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产权不完整,在小产权房买卖和转让的过程中易出现一系列问题和纠纷。因此,一般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坚决要卖的情况下,可以在集体成员内部交易。小产权房的交易,一般是一次性付清,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由于所购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法律意见】
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拍卖。
法院强制拍卖的流程: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7、确认拍卖结案
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拍卖结果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机构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5112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1176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2415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4964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