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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一般会查小店吗

周* 浙江-绍兴 工商税务咨询 2024.04.18 14:05:48 382人阅读

工商局一般会查小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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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毫无疑问,首要任务在于查看商业运营是否符合法规条例,然后进一步审查其所销售及提供产品或服务是否能够满足相关质量认证标准要求。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程序》第三十六条规定,工商监管部门如决定对当事人财物予以查封或扣留,应立即进行现场清点,并开列详细单证,由民事主体以及相关办案人员共同签署确认,随后将查封、扣押财物清单交付至当事人手中,同时向其发出即时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
已按法律规定事先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之情状下,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及时补充办理相关查封、扣押手续。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2024-04-18 14:20:40 回复

解答如下, 税务局可以双定征税。定期定额征收它是由纳税人先自行申报,再由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情况,经民主评议后,由税务机关核定其一定期间内应纳的各项税额,分期征收。对账簿、凭证不健全或者没有记账能力,税务机关无法查实其营业额的小型个体工商户应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其他税种合并,按期核定,分月预征。在核定期限内税额一般不作变动,如果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定额税款应及时调整。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定额的核定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按照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缴纳营业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营业额和收益额或者附征率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办理停业、复业登记。

营业员的职责如果包括上货、更新、报备缺货情况,而营业员没有及时报备,造成上述情况,店长可以根据劳动关系对营业员进行处罚,如营业员无上述职责,店长无权要求营业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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