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邵阳法律咨询 > 邵阳医疗保险纠纷法律咨询 > 农保和医保有什么区别

农保和医保有什么区别

周* 湖南-邵阳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24.04.17 11:48:21 329人阅读

农保和医保有什么区别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邵阳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1、在参保对象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针对农村地区的人口推行;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则专门为城市居民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员工设计(具体实施中,细分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两部分)。
2、在缴纳费用的标准方面,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会定期收取固定数额的费用,但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而言,其费用的计算方式会更加复杂,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以及所在地的年均工资进行综合考虑。
3、在报销比例层面,目前许多地区已经开始执行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同一体系的举措。
在此趋势下,我们可以看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率正逐步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看齐。
4、在报销范围这个维度上,相较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具有更大的涵盖面。
例如,在一些综合性医院的门诊就诊过程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无法提供相应的报销服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正如之前所述,随着地区统一政策的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也日益接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4-04-17 12:01:01 回复

解答如下,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报考农村专项。
  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户籍在贫困县(区);
  
3、高中三年学籍在贫困县(区)。
  “农村专项生”按三类专项计划分别实施:
  
1、国家专项计划:由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招生学校承担,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2、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3、地方专项计划:由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此三项计划生源全部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地为农村的考生。
  考生资格审查由有关县(区)招生委员会统筹安排,其中学籍审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户籍审核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各地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资格审核的责任落到实处。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学和县(区)招办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取得高中三年学籍的中学名称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当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由县(区)招办于6月15日前报市招办汇总,市招办于6月18日前报省招办备案。省招办将在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的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解答如下,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报考农村专项。
  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户籍在贫困县(区);
  
3、高中三年学籍在贫困县(区)。
  “农村专项生”按三类专项计划分别实施:
  
1、国家专项计划:由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招生学校承担,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2、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3、地方专项计划:由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此三项计划生源全部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地为农村的考生。
  考生资格审查由有关县(区)招生委员会统筹安排,其中学籍审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户籍审核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各地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资格审核的责任落到实处。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学和县(区)招办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取得高中三年学籍的中学名称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当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由县(区)招办于6月15日前报市招办汇总,市招办于6月18日前报省招办备案。省招办将在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的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医疗机构
29673人阅读

说到医疗机构,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可以治病救人的机构的总称,不过要想成立医疗机构,还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标准才行,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吗,我国对于其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营利性医疗机构
24297人阅读

医疗机构可以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我国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因此如果要想成立营利性医疗机构,那么提前来了解一下它的税收问题就非常的重要,那么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是什么呢?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23077人阅读

医疗机构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很多人在面对医疗机构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区分医疗机构是否属于非营利性,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51649人阅读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生一定要尽快对其进行处理并且安抚家属,这些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都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吗?律图小编为您做了介绍,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