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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周* 西藏-昌都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4.16 17:05:17 446人阅读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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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这个词语往往被简称为“有限公司”,因此,它和有限公司实际上并无任何区别,仅仅是使用了两种不同的称呼来描述同样的概念。
而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股东仅需对他们所认缴的股票或资金部分承担责任的企业类型,同时,公司自身则需要全面负责所有的债务争议。
这种经营模式和股份有限公司有着显著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股权的呈现形式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只需根据自己的投资金额为此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可;
然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需要对他们所持有股票的数量和价值负责,并以此对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支撑此类公司的股东人数也有一定的限制。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最多可以由50位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至少要有两位以上200位以内的发起人参与组建工作,同时,至少50%的发起人需要在国内设有固定住所。
第三,在设立方式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只允许发起人筹集资本;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对外公开招股,筹集更多的资金。
此外,通过公开招股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票不应低于该公司股票总量的35%。
第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架构的规范化程度上存在差异。
虽然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建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但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却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设立这些机构。
最后,在股东转让股权方面,二者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相较于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其他股东有权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转让的股权。
背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转让,应该发生在经过合法认证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024-04-16 17:29:2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有什么区别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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