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襄阳法律咨询 > 襄阳同居法律咨询 > 恋爱期间男方转账,分手后可以不退回吗?

恋爱期间男方转账,分手后可以不退回吗?

ask****246 湖北-襄阳 同居咨询 2024.04.07 10:47:10 388人阅读

恋爱期间男方转账,分手后可以不退回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襄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襄阳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397120929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5694条

您好,赠予可以不退,附结婚条件的赠予可能会需要退还。

2024-04-07 11:26:45 回复
咨询我
136272450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2024条

湖北云察律师事务所马上安排给你联系

2024-04-07 10:55:55 回复
咨询我
1737106692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210条

可以要求退回,委托律师办理

2024-04-07 10:55:00 回复
咨询我
1599719587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襄阳 咨询解答:1398条

区别不同的情况,是借款可以要求偿还,是彩礼,可以要求返还。李律师

2024-04-07 10:52:03 回复
咨询我
1387141548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923条

你好!具体有转了多少钱呢

2024-04-07 10:49:15 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债的定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九十条【借贷之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