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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婚姻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周* 湖北-襄阳 涉外婚姻咨询 2024.04.03 15:57:44 467人阅读

跨国婚姻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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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在涉及到协议离婚这一特定行为中,当事人有权利协商一致从而挑选某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法律或所属国法律来予以实施。然而,如果当事人并未达成一致的选择,则将适用双方均有的经常居住地法律;若是无共同经常居住地可供参照的话,那么就应当转而参考双方的国籍国法律;
倘若仍然没有共同国籍的话,则应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机构所在地的法律作为执行标准。至于针对诉讼离婚的情况来说,则应毫无疑问地适用受理该诉求的专门法院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4-03 16:03:5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同情形下离婚手续的办理:
【一】中国夫妇一方在外
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一方出国后,在国外不能回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解决婚姻关系。
应在哪儿?
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
如国外的丈夫(妻子),向其现居住地,妻子(丈夫)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则我国有关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处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两种情况解决方式不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二)双方不能协商一致
国内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通过“外交途径”等方式送达。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对方收到传票后,作出答辩,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二: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二】异国夫妇国内登记结婚
即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如何离婚。

您好,关于跨国婚姻怎样办理离婚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同情形下离婚手续的办理:
【一】中国夫妇一方在外
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一方出国后,在国外不能回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解决婚姻关系。
应在哪儿?
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
如国外的丈夫(妻子),向其现居住地,妻子(丈夫)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则我国有关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处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两种情况解决方式不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二)双方不能协商一致
国内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通过“外交途径”等方式送达。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对方收到传票后,作出答辩,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二: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二】异国夫妇国内登记结婚
即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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