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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二十天形事案件还没有出来,是什么原因?

ask****013 湖北-武汉 刑事诉讼咨询 2024.04.01 09:32:10 424人阅读

现在二十天形事案件还没有出来,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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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家人被刑事拘留了嘛

2024-04-01 14:2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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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进去的呢?可以先让律师会见一次了解下情况

2024-04-01 10:5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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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已经提交到检察院了?

2024-04-01 10:3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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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

2024-04-01 10:0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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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是要关押在看守所等待审判的。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看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2024-04-01 09:5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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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办案时限没那么快,具体什么案情呢

2024-04-01 09:5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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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离婚大多要上进行审理,有些人对离婚案件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就会上述到二审。但没有想到在离婚案件二审期间,被告因为疾病或意外等因素而死亡了,这必然会因对离婚案件审理造成影响。那么终止诉讼。在民事、行政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应中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你好,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你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你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我建议你聘请相关专业律师,具体情况你可以进一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你好,你们签订了合同吗?这个扣钱的条款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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