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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持卡人在某些特定状况下无法履行到期还款义务,可以寻求与发卡行达成个性化分期偿还裁决,最长期限达致60个分期付款周期。
在双方洽商还款方案达成共识之后,原先累积于该张信用卡上的利息及违约金将会终止累积增长,停止催收行为,同时发卡行将放弃对持卡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然而,若协商还款方案成立但拖欠还款计划,导致该信用卡再度发生逾期现象,那么持卡人需承担更高额的违约赔偿:
1、利息可能会再度开始累积,按照之前协商还款时所包含的全额债务进行计算,包括借款本金以及每日利息按照万分之五计算;
2、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将以每个月为单位进行计算,并参照复利计息方式,并且规定必须在一段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拖欠金额;
3、发卡行有权直接向公证机构提交诉讼申请,利用法律程序向持卡人追讨债务款项。
若债务本金累计超过5万元,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应谨慎对待此次事件。
这并不仅仅是一起单纯的金融纠纷案件,更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
一旦相关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持卡人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024-03-30 07:11: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