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报销比例存在差别
不同地区的医疗门诊可接纳的特殊病种类在不断扩充,目前针对慢性特殊病规定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像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这些常见类型的疾病多达三十余种,如果在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在60左右。
2、患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报销比例存在差异
每个城市及地区呈现出来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差别,像来自农村地区的贫困患者,其报销补偿比例可达90,但前提是必须建档立卡,能证明自己的贫困身份,达到条件之后才能享受此类报销。
特殊病种享受的待遇,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门诊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需要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由于很多特殊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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