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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欠钱不还耍赖皮又没有相关证据,怎么追回?

ask****592 江苏-徐州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2.18 09:24:54 444人阅读

前任欠钱不还耍赖皮又没有相关证据,怎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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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22042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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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2024-02-18 11:0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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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85357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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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欠你钱又没有赖皮,又没有相关证据。

2024-02-18 10:2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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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155628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7983条

根据你的描述,没有转账记录吗?没有发信息索要欠款吗

2024-02-18 10:16:47 回复

转岗降薪如果与劳动者达成一致不违法,但是公司单方面降薪不合法。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单方面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首先,女方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但是,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其次,该案例关于房子的问题,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确认问题。如果能够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就可以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具体确认办法要根据房子的修建时间或者购买时间,以及房产证的登记人等进行综合分析。同时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符合如下特征。  

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约定共同财产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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