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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在老家接收到孩子拘留通知书?

pub****156 山西-临汾 债务债权咨询 2023.12.24 20:20:03 469人阅读

在吗,在老家接收到孩子拘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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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刑事律师,可以找我

2023-12-24 20:3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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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04018条

你好,具体是什么案件拘留的

2023-12-25 08:38:5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拘留通知书送达流程:刑事拘留通知书一般交给被拘留人的血亲,如果被送达人不在的,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接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对于刑事拘留通知书电子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通知书范文
检拘通[]号
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经本院决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拘留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八十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后,通知其家属或其所在单位时使用。
二、因有碍侦查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写明原因附卷;无法通知的,尖当报告检察长,并写明原因附卷。
三、本文书共三联,
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
第三联送达被拘留人家属中或其所在单位。
相关刑事知识:
刑事拘留的特点是怎样的
(一)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三)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
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四)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五)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是治安拘留一般不要紧,如果是刑事拘留则较为严重,有可能判刑。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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