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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现在急需了解交通肇事最对人的影响?

涂* 湖北-荆门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7.12.13 08:19:04 17人阅读

朋友前天出门发生了一起交能事故,为了不造成更大的伤害,现在想问交通肇事最对人的影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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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是有关于交通肇事最对人的影响的解答,谢谢.
被害人过错问题近年来逐渐受到理论界的重视,而鉴于被害人过错在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作用,交通肇事罪中的被害人过错问题就成为了研究的重点。但截至目前,对于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问题的研究,成果仍然限于被害人的定义、特征、分类、国外的相关法律规定介绍、国内的司法实践、相关的立法建议等方面,而对于一些如为何被害人过错能够减轻或者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何影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等理论基础研究成果不多。故笔者不揣浅陋,就上述几个问题一一进行探讨。 作为被害人过错的重要组成因素,被害人概念的界定无疑决定着被害人过错概念的准确界定。但目前对于被害人的概念界定,多立足于犯罪学,然而由于刑法学和犯罪学的研究侧重点不同,不宜在刑法学上直接借用犯罪学上的被害人概念,应当从刑法学的规范性出发,重新界定被害人的概念,进而来厘清被害人过错的概念,在厘清被害人过错概念后,其具有的特征也就不言而喻。根据对被害人过错概念的界定,结合交通肇事罪的特点,我们可以将交通肇事罪中的被害人过错概念界定为:在交通肇事罪中,生命、健康或财产法益遭受侵害的自然人或单位,在过失的心理态度下所实施的违反其注意义务、和犯罪行为或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作为或不作为,且该种作为或不作为不能出于故意追求犯罪结果的目的;并由此引申出在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的过错有着心态只能为过失、是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其过错程度对刑事责任的评价影响存在差异性这样一些特征。 目前,学者们能够达成共识的是,被害人过错可以影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对其理论根据亦即其为何能影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则各有看法。有不少学者借鉴西方刑法学者的研究成果,提出各种解释理论,包括近年炙手可热的“期待可能性理论”、似乎已经占据通说地位的“应受谴责性降低理论”、大法学指导思想下的“责任分担理论”等,作为被害人过错影响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但是,经过对上述观点的介绍以及评析,我们发现,它们都存在着解释力欠缺的通病。于是,笔者决定回归本源,从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出发,在得出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应当是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后,认为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过错影响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也应从犯罪构成出发,而犯罪构成的两大方面就是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由此,经过层层论证之后,推论出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过错影响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应当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责任分担和可谴责性降低论并合论。 如前所述,在交通肇事犯罪中,被害人过错影响刑事责任影响的理论根据应是责任分担和可谴责性降低论并合论,也就是说,被害人过错一方面降低了加害人的主观可谴责性,另一方面,被害人也需要为自己的过错分担部分责任从而减轻加害人的刑事责任。那么,被害人过错是如何对加害人的主观可谴责性产生影响的?又如何为自己的过错分担部分责任从而减轻加害人的刑事责任?而通过这样一种影响机制,又会具体对交通肇事罪中加害人的刑事责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对这些问题几乎无人涉及,而这些恰恰无论是对于理论体系的充实,还是对于实务的指导,都具有重要意义的。但由于几乎无人涉及,资料严重匮乏,笔者在翻阅了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受到一些启发,认为用过失程度的轻重以及因果关系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上述问题。在层层推理之后,笔者得出被害人的过错对加害人刑事责任产生影响的影响机制,主要是通过被害人过错对加害人过失程度的影响,即通过影响加害人对结果回避义务的大小以及履行可能程度,影响加害人的结果回避义务,以及通过影响加害人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实现的结论。而根据这种影响机理论证,我们会发现交通肇事罪中的被害人过错不仅直接影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甚至可能影响到其定罪。

2017-12-13 08:2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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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损害可以分为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
(1)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是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侵害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其人格利益的损害为有形损害。这种有形损害,
首先表现为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损伤和生命的丧失。当违法行为作用于受害人的物质性人格权的时候,受害人所享有的作为物质性人格权的客体的人体利益将受到损害,造成伤害或死亡。人身利益,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物质条件,维持生命,维护人体组织完整和人体器官正常机能,是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这种利益的损害,破坏了人体组织和器官的完整性及正常机能,甚至造成生命的丧失,因而在外在形态上是有形的。
这种有形损害,
其次表现为自然人为医治伤害、丧葬死者所支出的费用,这种财产上的损失,也表现为有形的损害。此外,人体伤害、死亡还可能造成其他财产上的损失,如伤残误工的工资损失、护理伤残的误工损失、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所造成的其扶养人的扶养费损失,等等,这些损害也是有形的损害。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可以造成财产上的损失这一特点,给其金钱赔偿提供了准确计算的基础,因而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是可以计算,并用金钱准确赔偿的。人格利益有形损害虽然是一种非财产损害,但却可以造成财产利益的损失。这种财产利益上的损失,是通过人体伤害、生命丧失的非财产损害引起的,而不是由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人格利益有形损害的这一特征,既区别于财产权损害,又区别于人格利益的无形损害。
精神损害,是指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道路交通事故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造成的自然人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和自然人维护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动的破坏,最终导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丧失或减损。精神损害的最终表现形式,就是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
以上就是有关于交通肇事最对人的影响的相关回答,希望帮到您。

2017-12-13 08:20:04 回复

信用卡只还最低还款额就不算逾期,是不会影响信用纪录的,相关内容如下:
1、每个银行最低还款额不同,一般为帐单金额的10左右;但如果本月的最低还款没有偿还,那么“下月”最低还款“下月”应偿还的最低还款本月应偿还部分的滞纳金本月最低还款(全部额度的10左右)。
2、还最低还款额后,从应还款日期开始算起,要收取该月帐单全额的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按月计复息,这容易形成恶性循环。
建议:养成良好用卡习惯,不要一直只还最低还款额,不顾经济实力去透支,还多支付利息费用。
3、一般来说,每月银行信用卡账单都会有短信提醒,或者纸制帐单寄来。账单上面会具明:最低还款额是多少,或者有多少金额可以申请分期付款。
4、还最低还款额不用跟银行联系,只要银行扣款金额大于等于最低还款额,就不会算逾期,只是会按以上说的计收利息。
5、取现的钱也可以还最低还款额,但信用卡取现成本较高,除了取现手续费之外,从取现第二天就开始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息。
6、还最低还款额的话不会留下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因为逾期不还的才有,只要在每期还该还的钱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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