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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乙赔偿后我不去,对方也不去怎么办

景** 江苏-徐州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3.07.01 07:27:34 455人阅读

交通事故乙赔偿后我不去,对方也不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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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已经协商赔偿了对方的损失,而对方如果认为不需要当事人再行赔偿的,当然也就不会再向。
而如果只是进行了部分的赔偿,对方尚有损失未赔偿,但对方不主动要求赔偿的,当事人也可以暂不予处理,这对当事人也不会产生任何的不利影响。如果对方想要赔偿的,到时自然会向通过诉讼或其他的方式来向当事人主张赔偿,并且,如果对方主张权利时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还可以以此为由予以拒赔。
2、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虽然已经报警,但如果双方经已经自行处理了交通事故赔偿的,双方的事故视为已经处理完毕,双方当事人不需要另行到交警部分办理结案手续。
3、如果当事人的车辆因发生事故而被公安机关暂扣的,这是交警出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在对事故车辆进行民必要的安全检测等后,一般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交警就会放行,到时当事人即可以到交警部门提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2023-07-01 07:29:34 回复

你好,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不再退还。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即购房人所交纳的定金,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实际收房前。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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