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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外公在2005年过世,留下遗嘱四个子女均分他名下的房子,中间人立字代写,没有公正。现在房子被我舅舅独自霸占至今,我妈和两个阿姨因为顾及亲情没有立马起诉执行遗嘱,她们想等我舅舅过世后再起诉,我想问的是诉讼时效问题和遗嘱有效与否,因为我知道就算没有遗嘱好像也是子女均分,还有我外公过世以前是和我舅舅同住的。
是的,你外公的子女基于对你外公财产的继承权,对该房屋享有产权,因此必须经他们同意。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男方因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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