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因为民事纠纷一点小债务,而发生争执导致一方手被碰肿,经医院检查没有事,而且也买了五百多的药,但事后没几天那个受伤确带着警察和自称司法部门的人来要求3800元的赔偿合理吗,我感觉是在敲诈,司法部门和警察怎么回来帮着要钱呢,你能帮我解答吗
不会强迫你的
民事起诉应到人民法院起诉,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等交警责任认定后正常索赔就好了。现在就正常医疗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