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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头装修好了

ask****501 广东-中山 其他侵权咨询 2017.11.29 22:06:51 101人阅读

铺头装修好了,包工头己拿完钱却今天说明天明天说后天一直这样回答托欠着我的工资,我想咨询该怎么做才能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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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845条

帮你发个律师函去催促

2017-11-29 22:1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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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因借款期限已经很久了,如没写还款期以借条的落款日期为还款的最后期限,如无相关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已过,债务已是自然债务,丧失胜诉权。建议你现在委托律师或自己收集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证据,在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9-01-18 22:52:10 回复

你好,因你提供的信息量比较少。我只能作简要分析。此类案件近两年比较常见,
首先,应对明确此类案件的核心在于你们当时与店家签署合同时关于款项支付具体是如何约定的,以及该师傅在该公司的职位以及在合同中的角色;
其次,该师傅收取款项时是否有公司授权、以及是否给你开具收款收据,以及该收据上有无该公司印章等字样。只有上述问题核实后,方能判定你们是否应偿还该款项,建议找律师审查你们的合同以及相关资料、文件。

1.由合同约定归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装修部分能够拆除搬移的,可以直接拿走,但不得破坏房屋;不能搬移的部分,可以和房东协商补偿,但房东也可以要拆除并恢复原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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