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
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③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⑤申请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⑥认为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⑦认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⑧认为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你好,这些问题法律早就有所以规定了,你不必太担心,所以问题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处罚有哪些我的回答如下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称法院的主管范围,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 围,或者说是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制度中一个非常 重要的问题。要完整、准确地把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们必须从以下三个层次入手。第
一,受理案 件,《行政诉讼法》具体列举了 8类。第
二,不受理案件,《行政诉讼法》列举了 4类,司法解释根据司法实 践又补充了5类,共9类。第
三,确定受案范围的标准。前面两个层次都是具体的列举,要把握行政诉 讼的受案范围还要知道确定范围的标准。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