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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和北京的社保问题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高** 浙江-台州 社保纠纷咨询 2017.11.04 15:41:37 8人阅读

朋友的一个邻居想要咨询一下,关于原籍和北京社保问题的相关内容是什么?要去处理社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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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能跨市使用,但是可以办理转移。
社保转移程序:
1.养老的转出,每月5到25日做转出。声明:只能在不欠费的情况下做转出
在上个月的业务已经做完并缴费完的情况下,在25日前做转出,最好提前一点时间,转出后到新的社保中心5到25日内做业务,然后就可以正常做业务了。
转出时需提交资料:
、一式3份《表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社保中心领取。
、最后一个月银行划款的托收单复印件一份。如果是交支票,则为交支票后,社保开具的收款证明发票复印件。
注:、材料均需盖单位公章。
2.医疗的转出,每月23日以后办理。声明:可以办理完当月业务后,做转出,然后在新的社保中心缴纳本月的业务款项。
转出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式三份《表五》(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社保中心领取。
、当月银行划款的托收单复印件一份。如果是交支票,则为交支票后,社保开具的收款证明发票复印件。
注:、、材料均需盖单位公章。

2017-11-04 15:4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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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网友在人民网“部委领导留言板”中反映较多的养老保险、医保等若干问题进行了一一详细回复。答复中明确表示,跨省就业者在老家和新就业地两边都参保的,仅限在一地领取养老金。所以在老家和北京两地同时缴纳社保是有冲突的,应该停止缴纳一处的社保。
已经在两个地方同时缴纳社保的职工,在停掉一处的社保后,可以把已停掉的社保关系转移到工作地,一起累计缴费年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详细规定了社保关系异地转移的流程: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以上是原籍和北京的社保问题的相关内容,请参考

2017-11-04 15:42:37 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二)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三)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二)办理迁入手续。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二)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三)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二)办理迁入手续。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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