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令
一、对自然人的限制。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一、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怎么填
1、现金类包括人民币、有价证券等。
2、银行存款类包括所有的开户银行、帐号、存款数额以及有无以及有无其他名义开户等。
3、动产类应填写所有动产的名称、种类、数量、价值及存放地点等情况。
4、不动产类应填写不动产的名称、地点、价值以及有无抵押等情况,如已抵押,则附上相关证据。
5、无形财产类包括商标、专利、许可证等及相应价值。
6、共有财产应填写共有财产的名称、地点、价值以及共有人的姓名、共有份额和分配原则等情况。
7、其他形式财产如股份、对第三人的债权、可得收益等及相应的金额。
二、法律依据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状况时用。
2.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3.报告财产令可与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被执行人。
被告未接到传票,无法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即无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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