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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农村的,村委会为了修建一条路,拆掉了我家的牛栏,牛栏和厨房是建在一起的,拆掉牛栏之后,我家就把厨房一起拆掉,重新建了厨房,原来牛栏总面积的一半新建了厨房,牛栏的另一半以及牛栏旁边5平米的空地被村里修了路,我想问的是,村里应该怎样做出补偿?除了空地的面积以外,对牛栏的补偿又应该怎样来定义?
一般不算。
农村自建楼房,是要经过批准才能建造的。因为,台阶也是要占用土地的,也是建筑的一部分,所以,大门口修建台阶也是要经过批准的。没有经过批准建造,属于违章建筑,因为,农村的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所以,村委会有权管的。如果这个台阶是在批准建造房子的范围内,又没有超过批准的建筑面积,村委会无权限制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乡镇政府或者县土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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