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先与员工核实其之前是否已有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若已有则办理本地转移业务,将住房公积金账号转至单位后再办理启封正常汇缴。若未有,则为职工设立个人账号。该业务具体如下: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住房公积金年月汇缴、变更表》一式一份,人数较多的则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需再填写《住房公积金年月汇缴、变更表》;
2.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若涉及其他业务请您查看缴存服务指南。
1、整理单位要办理社保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新办人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续保人员,确保个人窗口已报停、或前单位已报停;
4、填写表格
新入职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
如果是保险转移人员,还需要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人员减少表、保险转移单,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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