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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邓** 山西-长治 离婚咨询 2022.10.05 08:45:38 357人阅读

具体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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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起,并且过错方必须犯以下过错之一: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2-10-05 08:46:3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夫妻双方离婚时,都以为可以无条件的请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因为觉得自己浪费了多年的青春。但是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否认可,是需要看其是否符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条件的。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对因不合法婚姻如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论采用什么手段)中存在的无过错方,不享有该项请求权,因为这种无过错方不是适格的主体。
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
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即“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该条所指的配偶中有过错的一方,与无过错一方互为配偶。对有的当事人在请求时要求配偶以外的
第三者等进行赔偿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支持。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也就是说,只有一方在违反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的禁止性规定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行使此项权利。对于不离婚而又依该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不予受理。对于判决不准离婚的,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什么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夫妻双方离婚时,都以为可以无条件的请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因为觉得自己浪费了多年的青春。但是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否认可,是需要看其是否符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条件的。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对因不合法婚姻如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论采用什么手段)中存在的无过错方,不享有该项请求权,因为这种无过错方不是适格的主体。
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
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即“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该条所指的配偶中有过错的一方,与无过错一方互为配偶。对有的当事人在请求时要求配偶以外的
第三者等进行赔偿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支持。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也就是说,只有一方在违反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的禁止性规定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行使此项权利。对于不离婚而又依该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不予受理。对于判决不准离婚的,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什么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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