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为3093.30元,这与之前的缴费基数相比有所下降。在费用的角度来看,单位和个人每月缴费标准为1218.95元,其中单位承担893.34元,个人承担325.61元。
深户员工只能选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比例来缴纳。而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员工,自动参与生育保险。另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时还要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按其缴费基数的0.2%按月缴费。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个人1%,共计3%。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0.4%,0.8%,1.2% 选一。
(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具体缴纳比例是根据所属行业来划分,详情请看深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照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在工伤待遇偿付方面,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后为31308元)
政策来源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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