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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如何确定

何* 吉林-长春 资产拍卖咨询 2022.09.10 14:23:52 409人阅读

拍卖标的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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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2、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3、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

2022-09-10 14:24:52 回复

对于破产拍卖价格该如何确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拍卖的前提是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提出申请,由人民经过审理,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的程序制度。而破产拍卖实际上是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变为金钱财产的一种变价方式,是反映将破产财产以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其财产的价格,并将其出卖给出价最高的购买者的一种特殊买卖方式。
拍卖动产,应在动产所在地、所在地,或委托拍卖市场进行拍卖。地进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拍卖,价证券交易市场进行。拍卖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一般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的有价证券交易市场进行。
破产拍卖委托清算组单方面确定价格的变卖更具合理性。因为拍卖物的出卖价格是通过社会评估来加以确定,以便使更多的人来参加应买,使得破产财产的价格能得到合理的评价。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对于法院拍卖公告时间怎么确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拍卖公告时间如何确定
1、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
2、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二、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如何确定
1、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
2、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三、普通拍卖公告时间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拍卖的时间、地点;
2、拍卖标的;
3、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4、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5、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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