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是却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不过却因为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3、原告方起诉被告不 作为的理由并不能成立的。
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有。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不成立的。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情形有:主体不适格的、实行不明确的、诉讼请求不明确的、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属于刑事犯罪的等,对于上述情况,法院是可以驳回起诉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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