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作为子女的义务,建议你们三兄弟姐妹协商处理
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给孩子上户口。《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符合上述收养条件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办理正式收养手续。凭收养登记手续,可以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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