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汉中法律咨询 > 汉中司法鉴定法律咨询 > 想了解一下关于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是怎么区别的?

想了解一下关于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是怎么区别的?

徐* 陕西-汉中 司法鉴定咨询 2017.09.14 10:07:31 278人阅读

您好,在法律中有很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对于普通的人们来说确实不易很好区别,想了解一下关于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是怎么区别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汉中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汉中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没有经过复制或者转述或者传抄的证据。而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经过复制或者转述或者传抄的证据。这种分类的现实意义是什么呢?原始证据比传来证据的可靠性强,所以要尽量用原始证据,但是传来证据也有如下不可忽视的作用:
(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
(2)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真假的依据。
(3)在原始证据无法取得或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代替原始证据。
(4)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作用。另外,要注意运用传来证据的特殊规则:(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根据证据证明作用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为的证据就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行为不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为的证据就是无罪证据。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都包括3个方面。有罪证据包括:
(1)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2)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了重罪;
(3)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了轻罪。无罪证据包括:
(1)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Z)犯罪事实虽然存在,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为;
(3)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无论从刑法还是从刑事诉讼法方面来讲,这种分类的理论意义是什么呢?有两点:证据的属性是不变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收集证据的时候要全面收集。刑事诉讼法第43条也有这样的规定。
三、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当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部属于言词证据。其他的证据属于实物证据。这种分类的理论意义是什么呢?主要是告诉我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各有其特点。言词证据能够比较形象和生动地反映客观事物,可以从动态上解释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和具体情节,而且提供证据的人可以及时修正和补充他所知道的事实,回答办案人的问题,澄清案件的疑点。言词证据的不足之处在于经过人的记忆加工,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可能加上一些其他因素而与事实有一定差距。所以在审查言词证据时,一定要注意它的不足之处。而言词证据的优点恰是实物证据的不足之处,实物证据对案件的证明不能指出案件的线索而需要去寻找。实物证据的优点在于它的稳定性很强,只要依法及时收集和固定下来,它的证明作用就会长久地保留下来,而不会发生变化。
四、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什么是案件主要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是指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实施。简单说就是何事、何人所为。一个证据就能单独直接指出案件主要事实,这样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一个证据不能指出案件主要事实,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在一起才能指出案件主要事实的是间接证据。需要注意的是,直接证据又分为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两种。肯定性直接证据是指一个证据必须同时具备能够指出发生了犯罪案件和谁是犯罪人这两个要素,而否定性直接证据要求一个证据能够否定构成案件主要事实两个要素中的任何—个要素,也就是说,只要—个证据能够否定犯罪案件的发生或否定某人是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就是否定性直接证据。这种分类的理论意义是什么呢?这主要告诉我们一个案件如果认定有罪,若有直接证据,那么这个案件的认定就比较简单。如果靠间接证据来认定被告人有罪,那么这个证明方法就比较复杂,过程就比较漫长。关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还有两点内容要注意。第
一,对刑事诉讼法的7种证据的分类可以看到有的证据只能是直接证据,有的证据只能是间接证据,还有一些证据既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这要根据证据提供的内容来区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只能是直接证据,像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只能是间接证据,不可能成为肯定性直接证据。其他的证据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第
二,要注意把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区分开。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不是直接证据而是原始证据,这两类证据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认为原始证据就是直接证据,也不能认为传来证据就是间接证据。不要在这4种分类证据中做人为的必然联系。

2017-09-14 10:19:3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就刑事案件而言,一个证据就能单独直接指出案件主要事实,这样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它与间接证据相对应;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没有经过复制或者转述或者传抄的证据,它与间接证据相对应。原始证据与直接证据,没有必然联系,不能认为原始证据就是直接证据,也不能认为传来证据就是间接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往往是直接证据,但不一定是原始证据(原始载体)。再如犯罪现场遗留的物品、痕迹等是原始证据,但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留下的,不一定是直接证据。
  
  
一、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没有经过复制或者转述或者传抄的证据。而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经过复制或者转述或者传抄的证据。这种分类的现实意义是什么呢?原始证据比传来证据的可靠性强,所以要尽量用原始证据,但是传来证据也有如下不可忽视的作用:
(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
(2)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真假的依据。
(3)在原始证据无法取得或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代替原始证据。
(4)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作用。另外,要注意运用传来证据的特殊规则:(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什么是案件主要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是指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实施。简单说就是何事、何人所为。一个证据就能单独直接指出案件主要事实,这样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一个证据不能指出案件主要事实,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在一起才能指出案件主要事实的是间接证据。需要注意的是,直接证据又分为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两种。肯定性直接证据是指一个证据必须同时具备能够指出发生了犯罪案件和谁是犯罪人这两个要素,而否定性直接证据要求一个证据能够否定构成案件主要事实两个要素中的任何—个要素,也就是说,只要—个证据能够否定犯罪案件的发生或否定某人是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就是否定性直接证据。这种分类的理论意义是什么呢?这主要告诉我们一个案件如果认定有罪,若有直接证据,那么这个案件的认定就比较简单。如果靠间接证据来认定被告人有罪,那么这个证明方法就比较复杂,过程就比较漫长。关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还有两点内容要注意。第
一,对刑事诉讼法的7种证据的分类可以看到有的证据只能是直接证据,有的证据只能是间接证据,还有一些证据既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这要根据证据提供的内容来区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只能是直接证据,像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只能是间接证据,不可能成为肯定性直接证据。其他的证据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第
二,要注意把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区分开。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不是直接证据而是原始证据,这两类证据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认为原始证据就是直接证据,也不能认为传来证据就是间接证据。以上就是关于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的区别情况。

2017-09-14 10:09:3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其在诉讼中的证明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必须强调,直接证据也必须依赖于其他证据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此外,由于其证明的范围不同,认定案件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进行综合审查判定。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间接证据的主要特点是不能独自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任何间接证据都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且,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判明案件真相。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以上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

2020-12-10 12:19:5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对刑事诉讼中的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应从三方面进行:一查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等特征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看有无假冒和伪造的情况。二查证人的品质,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其他客观条件,看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或受其他影响,使提供的证言失实。三查鉴定材料是否可靠,鉴定人是否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资格,看鉴定结论是否准确可信。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应把握以下二个方面:一是综合审查证据,正确排除矛盾。二是推断要符合逻辑和情理。
在理解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标准时,要注意几个问题:
1、分类的范围内只涉及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2、所谓案件主要事实的两个方面,是指肯定意义上的直接证据而言。而否定性直接证据则不然,只要能据以否定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的内容,就是直接证据。
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是传来证据,其划分同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无关。
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其在诉讼中的证明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必须强调,直接证据也必须依赖于其他证据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此外,由于其证明的范围不同,认定案件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进行综合审查判定。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间接证据的主要特点是不能独自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任何间接证据都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且,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判明案件真相。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直接证据同间接证据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式不同。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是直接的,审查核实证据的过程也就是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过程;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则是间接的,该证据虽然经过查证属实,还不能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联系其他证据综合分析才能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

您好,关于如何区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证据,就是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那些些材料。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所谓原始证据,就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常说的“第一手材料”,例如合同原件、现场物证等等,通常别认为比派生证据更可靠。
而传来证据则是指非来源于案件事实或者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手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而形成的证据。
而这区分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而是主要看起来源。
这是对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在司法实践中的证据运用提供理论支持。
一般而言,原始证据比传来证据更为可靠,因此客观性更强,证明力相应也更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司法鉴定时间
23266人阅读

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司法鉴定时间的法律知识,为你解读司法鉴定时间有关规定,比如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等知识,以及申请司法鉴定时间,快来了解一下吧!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16685人阅读

在诉讼过程中,有时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比如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司法鉴定是如何收费的呢,律图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百科栏目,将为你详细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鉴定结论
57402人阅读

刑事案件的时候,司法机关为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往往会把凶器等物品拿去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之后就会得出一个鉴定结论,而该鉴定结论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下面为大家详细详解鉴定结论的知识。

赃物
85922人阅读

司法实践中,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就是我们统称的赃物,但是很多人对赃物是没有一个正确认识的,也不知道赃物到底该怎么认定,是否能够适用善意取得,针对这些问题,下文介绍了赃物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伤残鉴定程序
111706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一旦行为人遭受了人身损害或者导致残疾时,只要想在后期获得赔偿,就必须进行伤残鉴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伤残鉴定程序该如何走,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整理了伤残鉴定程序的知识,供大家阅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