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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谭** 湖南-邵阳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2.06.09 20:18:20 440人阅读

如何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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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

2022-06-09 20:20:20 回复

您好,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犯罪的主体不同。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题,即只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就可以构成。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可见,是否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虽无“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是否属于国有单位依法委派、委托的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区分盗窃罪与罪的关键点之一。
2、犯罪的客体和对象不同。盗窃罪犯罪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产。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已经特定情形下的私有财产。可见,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的范围远大于罪,财产性质归属不同。
3、客观方面不尽相同。盗窃罪的行为方式相对简单,即只有秘密窃取的方式。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比较复杂,表现为侵吞、窃取、骗取和其他手段将公共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故罪的行为方式除了密码窃取的手段外,还可以采用侵吞、骗取或其他手段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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